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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聖經》也被人投訴

《聖經》也被人投訴

《中大學生報》情色版被判為「不雅」之後,背後支持者正作反擊。他們正發起投訴《聖經》運動,影視處至今已收到二千多宗投訴,連《可蘭經》、《美女與野獸》、《金瓶梅》、《莎士比亞全集》、《格林童話》等也榜上有名。大概他們沒有讀過佛經、道藏,否則亦不能幸免,《孟子.告子上》的「食色,性也」,更難辭其咎。

毋須查禁 無悖社會
他們的邏輯是上述作品也有情色的描寫,為何政府只針對《中大學生報》,而不處理其他經典名著,實嫌不公。對此,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稱,影視處有責任執法,但不會處理對有關文獻的無聊或惡作劇的投訴。《聖經》的內容已被社會大眾所接受,不存在不雅問題。

其實,性與暴力,迴避甚難。文學、史學皆源於生活,是社會生活的反映,並以社會生活為源泉,即使是神話和傳統,也有社會生活的痕畺,只是還要加上人類本身的想像力罷了。既然社會生活有性與暴力,反映社會生活的作品就不可能完全沒有,有中生無,並不可能。

中國的《紅樓夢》、《三國演義》、《水滸傳》和《西遊記》等著名古典小說,都有性與暴力的描述,中國的二十四史,沒有一部不涉殺人戰爭的記載,但按當時的倫理道德法律標準,沒有查禁之必要,亦無悖於當今社會。

故意渲染 令人不安
《聖經》中也有不少殺人祭神、慘無人道的情節。《利未記》記載亞捫人將子女獻給摩洛神;《士師記》記載以色列士師耶弗他將獨生女獻為燔祭;《列王記》記載摩押王將長子獻給基抹神;猶大王亞哈斯效法外邦以長子祭神;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以長子奠基等,在今人看來非常殘忍,但卻為當時習俗法律所容。了解古代人祭,並無不妥,但如今若有人提倡,必遭查禁。

對當今暴力犯罪和性犯罪,皆要以今人的倫理道德法律衡量,新聞報道、史料記載、文學描繪、學術討論皆在所不禁,但如在報道、記載、描繪、討論時有認同、提倡、渲染、鼓吹之表示或意味,則將令人不安,可能有礙於公共道德、秩序和風化,才發生是否猥褻和不雅等犯禁問題,故投訴《聖經》,圍魏救趙,無助於情色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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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政府應該要檢討一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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